郑州华中建机质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我公司质量管理采用ISO9001:2008质量保证模式。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2、遵循的质量体系文件是我公司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
3、我公司各位生产、经营经理、总工及各部室、分公司、班组长到每个员工,都必须明确我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把质量工作放在第一位。
4、我公司产品质量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最终产品——安装现场服务实行全过程控制。
5、我公司质量体系统一由公司总经理任命的管理者代表负责,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接口管理,每个员工按技术规范、图纸、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生产,质检人员监督检验把关。
6、我公司实行质检部专检或监督检查,班组互检(质量员),操作者自检的三检制。
第二章 质量管理指导文件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法规、文件。
2、ISO9001:2008质量管理模式。
3、质量手册。
4、设计图纸工艺(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第三章 质检部门的职责、权限
1、质检部的职责
(1)根据上级、总经理要求制定出本公司质量管理办法。
(2)负责材料(外购件)检验,产品工序监督和最终检验。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质量控制准则,及时把控公司产品质量动态,提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的建议。
(4)根据技术要求,标准规定,对产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5)对车间、班组自检产品(在生产任务通知单上)签字认可,最终产品发货检验,并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和查证。
(6)对原材料(外购件)、产品检验结果真实填写质量记录,发现一般问题,通知供应或班组改正,发现大的(批量)质量问题,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按质量手册的程序处理。
(7)按时参加产品的技术交底会和评审会议,对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验。
(8)对产品的检验状态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标示。
(9)按月、年度上报产品质量统计报表,建立产品质量统计台帐,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按月公开通报班组的产品质量问题。
(10)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按工艺执行造成质量事故的,应按我公司质量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11)负责计理管理工作。
2、质检部部长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下发的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
(2)大力宣传我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督导质检员,班组操作人员按手册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工作。
(3)组织质检员学习有关技术文件,验收规范标准,严格遵守我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4)收集质量信息,统计分析,出具真实质量数据,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对质量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协调解决本公司内部工序交接中发生的问题。
(6)对违反工艺和不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的,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质量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3、质检员职责
(1)掌握验收标准,熟悉质量要求,看懂每张图纸,对产品各重要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2)对不符合技术要求和违反工艺操作的,有权制止,劝阻不听的有权罚款。
(3)对不合格品拒绝签字验收,并按手册程序文件严格控制记录,并及时标识。
(4)检验员对批量产品(由操作者通知)首件必检,其结果及时通知生产班组。
(5)质检员不得随意降低验收标准,改变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工作。
(6)认真填写质量记录,对纠正和预防质量措施的实施应跟踪,按标准方案进行检验记录和验证。
第四章 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NextPage]
质量管理体系内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我公司质量手册,实现质量方针、目标,按手册文件程序进行工作,从市场调查,合同评审,材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计划,工艺编制,计量管理,人力资源;下料工序,最终产品,包装发运,现场服务,均应严格控制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
1、各职能部门应明确我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严肃性,明确质量手册中程序文件的工作顺序和工作接口,保证本部门工作质量,对发出的各种文件、资料认真负责。
2、各职能部门应以产品质量为中心,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做每项工作应考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符合公司厂情、能力、最省工、最省时、最省料,并跟踪到生产一线,验证实际效果,对预防、纠正措施应现场技术指导。
3、各部门应建立各种工作记录,文件有登记,检验有记录,必须做到有文件可依,有帐可查,有记录可跟踪,可验证。
4、各部门在为产品服务所发出的各种文件,规定,指导书失误,直接影响到成批产品出问题,质量部可按质量奖惩条例进行处理,质检部工作失误,公司总经理、管代可按规定处理责任人。
第五章 生产施工技术人员(调度)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手册及有关产品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2、技术施工员(调度)应在开工前认真审查图纸,对班组施工进行技术督导,对于重要工件、复杂零件应书面明确指出注意事项,并跟班技术督导。
3、要求班组认真自检,工序交接互检,做好交接记录,对有特殊要求的工艺(如焊接预热、铸锻件热处理、探伤,工件加工余量预留)生产安排时,应在生产任务通知上文字表达明确,并有工作记录。
4、对于不合格品,应制定出防范措施,现场督导班组返工、返修。
5、督导员工不违反工艺,不降低技术标准,要求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
6、认真做好技术质量原始资料的建立和积累,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及时向技术中心或工艺部反映。
7、搞好产品质量工作是施工技术员(调度)的责任,应从工装、胎具、量具方案上有措施保证。
第六章 生产班组质量职责
1、认真理解质量方针、目标,技术要求,制作工艺规定。
2、下料(加工)前一定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按图纸工艺规定生产,不得违反工艺、操作规程,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以次充好,也不许欺骗监督检验人员。
4、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认真检查上道工序产品,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不合格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5、生产班组应对不合格品做好隔离,及时按方案返工、返修,对产品检验和试验标识进行保护,生产班组不得对检验标识更改。
6、生产班组应做好施工记录,对班组个人当日工作记录有据可查,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责任到人。
7、焊工应按规定领用使用焊条。
8、下料、加工、装配、划线必须按规定使用校正过的测量用具。
第七章 质量管理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都应重视质量工作,对质量工作要敢抓、敢管,对有关的质量文件要求,应及时向职工传达,组织职工认真学习。
2、各级领导应教育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质量手册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生产。
3、每个职工应视质量为生命,树立“谁生产操作,谁对质量负责”的正确态度,认真贯彻“产品精细,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认真操作。
4、各级领导都应支持质检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都应接受质检部,检验员对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不经检验员认可的产品不得出厂。
5、产品涂刷油漆标识工作完毕后,成品班组应写出入库单,交质检员验证签字,没签字入库的产品,视未完产品,不得报完成量。
6、产品从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各环节、各工序质量工作均应有人负责,并及时填写各种质量记录。
第八章 质量管理责任奖惩条例
1、产品质量事故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事故三种:
(1)划分原则:
直经经济损失在二仟元以下者为质量问题;
直接经济损失在二仟元以上,壹万元以下为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壹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为重大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为特大质量事故。
(2)损失金额计算公式为:
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减去损失材料残值)
[NextPage]2、质量问题的处罚规定:
(1)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班组自摊费用(或折合工时扣除)。
(2)对于违返工艺规程,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者罚100-200元。
(3)对于不遵守,不按作业指导书生产操作的罚100元,造成问题的罚200-300元。
(4)管理制度责任未尽到的,造成质量问题针对条款罚责任人200-300元。
(5)质检员指出的问题不及时修整,再次发现同类问题责任者罚100元。
(6)班组不认真自检,下工序如果查出问题,奖下工序转序100元;罚上工序200-300元。
(7)班组报检一批产品,合格率低于70%或产品性能的主要项不合格的罚班组200元;
合格率低于60%的罚班组300元;
合格率低于50%的罚班组500元;
合格率—产品检验项目的项次合格率
(8)技术人员制作前未向生产人员交底,特殊要求未传达的到,造成质量问题罚责任者50-100元。
(9)未进行预热(工艺有规定)进行施焊的罚责任者50元。
(10)出现问题隐瞒不报蒙混过关,查出后罚责任者200元。
(11)私自减少工序,偷工减料,或焊接焊缝减少层数,达不到图纸尺寸的罚责任者200元。
(12)焊缝不清理焊渣、飞溅、杂物、毛刺、油污、灰泥罚责任者100元。
(13)不校正、不调直,对接缝过大,强行组对,造成问题的罚200元。
(14)生产班组提出问题,有关部门不派人员现场处理,不解决问题,造成问题的罚有关部门责任人100元。
(15)质检员工作不认真,验收产品随意降低标准,不按规定进行把关,造成后果的重要件、大件、主要尺寸、外观发生质量问题罚质检员100元。
(16)质检员在进行检验时,被检班组故意刁难、对抗、漫骂等罚当事人100-200元。对质检人员进行武力攻击者,开除厂籍,并扣罚工资以补损失。
(17)车间转序产品在倒运,包括过程中,不保护产品,碰、撞、摔、压造成质量问题的每条罚责任者50-100元。
(18)产品标识不清或漏标识(如产品号、零件号、安装标记等)包装不按发货明细,随意进行,查到罚责任者50-100元。产品涂装,打砂除锈不彻底,致产品返锈的罚200元。
(19)生产中,单位领导不按质量管理制度管理,瞎指挥的罚200元。
(20)发现质量问题,通知下达到责任单位(纠正和预防措施,不合格品返工、返修),所在单位负责人不及时组织处理,不管不问或帮助责任者推卸责任的罚100-300元。
3、质量事故的处罚规定:
(1)发生质量事故的损失费应摊入车间人工成本;
(2)发生一般事故,班长罚100元,直接责任者罚200-500元;
(3)发生重大事故,分公司经理罚200元,质检部长罚200元,车间主任或班组长罚200元,技术负责人(或调度)罚200元,生产班组罚500元,直接责任者罚500-800元。
(4)发生特大质量事故,按上级文件或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处理(撤职、降级、调离岗位、下岗等经济处分)。
4、质量奖励
(1)班组自检认真,报检产品连续一年不出问题,奖班长500元,班组1000元。
(2)对于长期遵守工艺纪律,不发生质量事故并且已走在全公司各单位前列,有一定成绩,报总经理奖励。
(3)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质检部门反映,避免造成影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报总经理奖励。[NextPage]
第九章 奖罚程序
1、对于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质检部写出书面报告,管理者代表审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财务发放。
2、因质量问题罚单位和个人的款项,由质检部开据罚款单,质检部长签字,交财务部,在责任者次月工资中扣除。
3、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由质检部书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处理。
第十章 管理制度范围
1、本质量管理制度自发布日期执行。
2、本制度在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产品制造的范围内有效。
3、本制度奖惩条例解释权在质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