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起重机管理法规和方式
我国对起重机的管理一直比较严格,2000年之前由当时的劳动部管理,发放安全许可证,后来由各省技术监督局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最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省按照设备吨位发放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河南省2003年就实行特检所出局监检证明,2006年全国统一实行监检证明统一格式,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废止了监检证明。目前特种设备按照使用场所分开管理,工厂大部分场所归技术监督局管理,市政工程归建委系统管理、煤矿归煤矿系统安监部门管理,部队、海上归其产权单位管理,出口的设备也不进行管理。目前使用的法律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的主要型式试验机构是国家起重机械质检中心和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