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一、龙门吊轨道基础承载能力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龙门吊轨道纵向坡度不能大于1%,两轨间水平误差不超过间距的1%,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三、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电闸前,要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和胶皮垫。
四、开动前及运行时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龙门吊轨道和地面上及运行范围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并检查起升高度和行走限位开关是否灵敏。开动前,先鸣铃示意。
2、起吊物件要缓起缓放,禁止猛起急落,应慢速先把钢丝绳收紧,然后用常速起吊,吊大件严禁用快速。
3、吊运物件时要在安全通道上空运行,不准从人和机器设备上面通过,如无安全通道,而必须在有人的地方通过时,应先鸣铃示意,待人躲开后再通过。
4、吊运重大物件时,须先将重物吊移到安全通道上空,然后再运行。
5、龙门吊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吊件摆动,也不得同时开动两项以上(包括副勾)的操作机构,以确保安全。
6、操作人员开车时,手不得离开控制器,运行途中,人不得离开操作室。在运行中,如突然发生故障时,除了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落外,还要切断电源,才能修理。
五、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将至放完时,应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末端松脱,发现钢丝绳磨损或腐蚀应更换新绳。
六、起重机的人行道和其它构件上(部位),都不准堆放零件和工具,以防在运行中掉下伤人,常用工具应放在专用箱中。
七、安全通道上禁止堆放各种材料物件。
八、各种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准擅自拆除和封闭。这些装置如有故障,应修复后再运行,不能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九、用两台龙门吊起重机同吊一件重物时,应制定安全措施,统一指挥,两机动作应配合协调。物体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起重量的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80%.
十、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放在两条轨道中间。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将机械运转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清。
十一、龙门式起重机的轨道上及其两侧一米以内,禁止放置任何东西。龙门、桥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在轨道内外各一米范围内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十二、如遇暴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必须停止工作,并将夹轨钳锁紧轨道,以防被大风刮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