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技术规则
由于门吊属起重专用设备,安装、拆卸和起重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操作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使用起重机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规则:
(1)应由受过起重机操纵训练人员操纵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格的专职操作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登机作业;
(2)使用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破损,电路是否漏电,制动是否可靠,各减速机加足润滑油并对开式齿轮进行润滑后方可进行作业;
(3)严禁超载超高使用(动滑轮组与主梁距离不得小于一米);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拨桩等类似作业;
(4)必须安装有注明起重机额定起重量、跨度、工作级别及制造厂的标牌;
(5)工作时,门吊工作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桥架上或小车上;
(6)进行检查或修理时,必须断电;
(7)起重机作无负荷运动时,吊钩必须升至超过一个人的高度;
(8)起重机带重物运行时,重物必须起升于运行路线上的最高障碍物0.5米;
(9)严禁从起重机上往下抛物品;严禁吊运重物时在人头上越过;严禁用吊钩或重物上起升人员;禁止将易燃物品(如煤油等)放在起重机上;
(10)起重机露天使用,正常工作风速低于六级;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工作;雷雨天禁止作业并须切断电源;
(11)工具、备件及其它物品禁止存放在桥架或小车上,防止落下伤人或物;
(12)钢丝绳要在每次换班时,作表面及其固定件检查,每隔7~10天,做一次详细检查;
(13)在一年内,对起重机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本机每转移一次,重新安装后应按照前边有关安装、调试规程进行试验后方能进行作业;
(14)门吊的提升和纵、横移工作不得同时进行。
2、电气设备检修及安全技术规则:
(1)熟悉起重机电路人员才可担任起重机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
(2)如导电部分或裸导线外壳,或保护罩不完整,则不许使用起重机;
(3)修理时如需照明,要用36伏以下的携带照明灯;
(4)应断电进行检修;
(5)电动机、电气设备和电气外壳上,凡可能5发生导电部分,均应接地。
二、司机职责
1、熟悉起重机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则;
3、起重机开始操作前应做到:
(1)了解电源供电情况;
(2)按规定时间对起重机的各润滑点进行润滑;
4、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0位,并将操纵室通往走台的舱口关好;
5、起重机在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电铃);
6、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7、要与挂钩工紧密配合,只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均应立即停车;
8、不允许利用大车或小车拖动重物;
9、不论大车或小车,必须以慢速逐渐靠近端部,绝对不允许靠碰挡架以达到停车目的;
10、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在机构未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将控制器从顺转位置直接反到逆转位置来进行制动;但用作防止事故发生时,控制器只能打在反向一挡;
11、无人、不工作时,应该将夹轨器放在处于非工作状态,并使之夹紧轨道;
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输送中断时,主开关必须断开,所有控制器处在0位;
13、如在停电期间,吊钩上有重物时,要警告不准有人在重物下通行;
14、当起重机工作停止后,吊具要升到接近上极限位置,使控制器处在0位,断开主开关,并加以锁好;
15、清扫和日检起重机,检查各部分情况,将操作中所发现的故障,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接班司机。
三、电器控制系统操作
1.打开电源
首先闭合总电源空气开关和各个次级空气开,然后关闭司机室门此时门限位闭合,松开操作面板上的急停按钮,按下总电源启动按钮,正常情况下,总电源指示灯灯亮.

2.打开控制电源
按下工作电源启动按钮;正常情况下工作电源指示灯亮
至此,启动准备阶段操作完成,门式起重机处于工作准备好状态,可以进行下面的操作。

3.工况选择
门式起重机的工况选择,分为室内操作和地面手柄操作两种。
4.司机室内具体操作
首先,30T门式起重机动作分为:卷扬机提升、下降,小车行走前后及大车行走左右6个动作,每个动作共有3个速度档位,其中1挡变频器运行35HZ,作为起重机启动档位,2挡变频器运行50HZ作为起重机在负载运行下的正常运行档位;3挡变频器运行70HZ作为起重机空载下运行档位;
其次,门式起重机在空载运行时可以由1挡运行到3档,以便提高工作效率,门式起重机在重载运行请不要在3挡运行,如果出现此情况请立即将档位搬回到2挡或1挡。
   
5. 关机步骤
将所有联动台手柄搬回到零位,按下急停开关,关闭电锁,断开总断路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