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建机特种设备相关资料!
一、特种设备相关规定:
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大于1吨,起升高度大于2米以上的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不超过2年。在用起重机械应保存好验收报告,在到期前1个月报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原使用单位应在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违反本规定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起重机械的拆卸应当由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起重机械拆卸施工前,应当制定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违反本规定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4、新产品(样机)只能生产一台,需要同时制作两台的必须是一组同时使用,需要向国家局专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
5、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的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6、设备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注册登记擅自使用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7、在用设备没有安全技术档案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8、在用设备未在安全使用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9、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
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50吨以下设备由省级技术监督局发证,50吨以上由国家发证,320吨以上为超大型起重机械国家发证,安装改造维修由省级技术监督局发证,我公司目前取得的制造许可证分别有:TS2410681-2014,TS2410061-2007B,TS2441271-2014(省级),TS3441246-2014(省级)和TS2510358-2014(国家场车)
TS2410681-2014为普通起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允许制造的设备有:
类型 |
许可证型号,参数 |
结构形式 |
门式起重机 |
MGHZ型90t及以下 |
蜂窝梁、双梁、单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MDEHZ型120t及以下 |
蜂窝梁、单梁、双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MGX型120t及以下 |
箱型梁、双梁、单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MDE型200t及以下 |
箱型梁,单主梁,双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MEHZ型160t及以下 |
蜂窝梁,双主梁,双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MGX型200t及以下 |
箱型两,双主梁,单小车 |
造船门式起重机 |
MU型120t及以下 |
箱型梁造船用门机 |
架桥机 架桥机 |
HZQ型165t及以下 HZQ型200t及以下 |
箱型公铁两用桥机 蜂窝梁双梁公路架桥机 |
TS2410061-2007B为超大型起重设备备案证,其允许制造的设备有:
类型 |
型号、参数 |
结构型式 |
超大型,架桥机 超大型,架桥机 |
HZQ型500t HZQ型550t |
箱型梁 箱型梁 |
超大型,架桥机 超大型,架桥机 超大型,架桥机 超大型,架桥机 |
HZQB型600t THQ型900t HZQ型900t HZP型1600t |
箱型梁 铁路过隧道箱梁 高铁箱梁架桥机 节断悬拼箱梁 |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
MGHZ型450t |
箱梁、双主梁、单小车 |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
MGHZ型500t MEHZ型500t |
箱梁、双主梁、单小车 箱梁,双主梁,双小车 |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
MGHZ型900t MEHZ型(450+450)t |
箱梁、单主梁、双小车 箱梁,双主梁,双小车,双龙门 |
超大型,门式起重机 |
MGHZ型1200t |
箱梁、双主梁、单小车 |
TS2441271-2014为省级发证,允许制造的设备有:
类型 |
型号、参数 |
结构,形式 |
桥式起重机 |
LD型20t及以下 |
箱梁,单主梁,单葫芦 |
桥式起重机 |
QD型20t及以下 |
箱梁,双主梁,单小车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LHE型20t及以下 |
箱梁,双主梁,双葫芦 |
门式起重机 |
MGH32t及以下 |
桁架梁,双主梁,单小车 |
门式起重机 |
LTD型10t及以下 |
轮胎式,吊铁路板梁,中铁1局 |
门式起重机 |
LTDHZ型10t及以下 |
轮轨式,箱梁铺板门机21局 |
门式起重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MDG型15t及以下 MHE型20t及以下 |
箱型L型,单主梁,单小车 蜂窝梁,双电葫芦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MHEX型20t及以下 |
箱型梁,双电葫芦 |
TS3441246-2014是省局颁发的安装改造维修证,许可单位是郑州华中建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TS2510358-2014是国家局颁发的900吨场内机动车许可证,产品型式为:搬运车(内燃固定平台搬运车),型号为HZY900型,运载能力900吨及以下。
注:在此许可范围内的设备无需特别通知,如果所签订的设备的结构形式不在此范围内的应事先通知宋云鹏经理,然后需按“新产品(样机)制造的程序”进行。如需要做型式试验的设备应通知宋云鹏经理并在合同存档时告知资料室,然后由资料室下达任务通知单(型式试验的设备应在通知单的注释内注明)。
三、新产品(样机)制造的要求
(一)流程
1、由设计人员查国标拟定型号报宋云鹏经理;
2、由张园按确定的型号填报制《特种设备造许可申请书》;
3、由资料室下达《任务通知单》(需注明“需做型式试验及产品型号”);
4、新产品(样机)开始进行生产。
(二)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各部门)
1、四种文件(审核原件,带走复印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连封面前四页)或备案证(资料室);
样机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资料室);
样机出厂合格证(资料室);
样机安装告知书(安装公司)。
2、主要配套件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资料(质检部、供应部)
A、安全部件类
大、小车限位开关合格证;
大、小车缓冲器合格证;
夹轨器合格证(自制除外);
风速报警仪合格证;
起升及运行机构制动器或(制动电动机)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超载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起升高度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B、吊具类
吊钩锻件质量证书;
吊具探伤报告;
C、材料类
钢丝绳质量证书;
高强螺栓质量证书;
主要结构(主梁、支腿、小车承力横梁及端梁)钢材材质证明(需与图纸一致且齐全)。
D、传动及控制件类
起升及运行电动机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起升及运行减速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注:减速机应提供整机合格证及电机和制动器的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电控系统合格证(整体承包的应提供整体合格证)。
E、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及探伤人员的资质证书
F、许可证管理的部件
电动葫芦出厂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卷扬机出厂合格证及整套的相关资料和生产许可证。
3、设计计算书(研发部)
包括主梁的强度、刚度计算;钢丝绳强度校核计算;主、副起升及大、小车运行机构主要部件选型计算;门式起重机还需要支腿强度计算;抗倾翻稳定性校核计算。
4、主要设计图纸2套(研发部)
A、图纸签字要求
每张图纸签字应齐全,总图与各部件图应核对一遍,各图之间尺寸、参数、配套件型号统一无异,且与样机一致。
B、图纸目录
样机总图(应有整机工作级别、主起升吊具左右极限位置尺寸、大车轨距、基距尺寸、轨道规格、最大轮压、整机自重、设计时间等数据);
样机小车总图(应有小车轨距、基距尺寸、小车自重、轮压、轨道规格等数据);
样机主、副起升机构及小车运行机构图(应有各机构工作级别、电机、减速器、制动器、钢丝绳型号规格;主、副起升卷筒与定滑轮的底径、小车轮的踏面直径、起升机构及小车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比等数据)
注:如果在小车总图中已完整体现了主、副起升机构及小车运行机构的诸配套件及数据,则无须重复提供这些机构图。
样机大车运行机构图(应有机构工作级别、电机、减速器、制动器、夹轨器型号规格、大车车轮踏面直径、开式齿轮传动比等数据)
样机主梁结构件图(应有主梁截面形状、尺寸及翼缘板、腹板的规格、材质。大型起重机主梁为分段制造的,则同时提供主梁总图及跨中受力最大的两段主梁的结构图。各梁段间采用螺栓连接的,其主梁总图应有螺栓的规格及强度级别的数据)
样机专用吊具图(对提梁机等起重机,应提供吊具总图及吊梁结构件图)
桥机端梁及门机下横梁的结构件图(应有截面形状、尺寸及翼缘板、腹板的规格、材质)
门机刚性支腿与柔性支腿结构件图(应有截面形状、尺寸及翼缘板、腹板的规格、材质)
四、产品型号、合格证、任务单的编制
(一)、产品型号
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合同型号,已取得生产许可的设备型号要与生产许可证一致,新产品(样机)型号应与《特种设备造许可申请书》型号一致。
型号编制以门式起重机为例顺序为:
产品型号 — 主起升吨位 / 副起升吨位 — 跨度 — 起升高度
如MGHZ — 如450t / 如20t — 如36m — 如18m
最后型号为:MGHZ450/20-36-18
注:如果前期合同签订没有副起升,后来又增设的副起升,应及时通知资料室对任务通知单进行型号变更,以免最后出现资料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二)、合格证在编制打印中应注意:
A、许可证号
许可证号分为三种:制造许可证(TS2410681-2010)、备案证(TS2410061-2007B)、制造许可申请书受理编号。其中制造许可证与备案证编号固定,制造许可申请书受理编号需以制造许可申请书为准。
B、产品检验质量应符合的标准
根据我公司现生产的设备检验标准可分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标准为JB/T5663-2008;
通用起重机检验标准为GB/T14406-1993;
通用桥式起重机及架桥机检验标准为GB/T14405-1993;
C、其他参数根据实物为准,不清楚的咨询研发部。
(三)、任务通知单(资料室)
《任务通知单》应在接到合同或任务通知后下达。在下达《任务通知单》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情况:
1、产品型号应与合同一致,如果合同型号编制错误,应更正型号后下单;、
2、产品编号应在下单时就应在注释内注明;
3、如果设备为新产品(样机)或合同要求做型式试验,应在注释内注明;
4、合同单位、发货地址应注明;
5、如果型号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换《任务通知单》;
6、门式起重机如果两台为一组只有一台安装副钩,应注明编号为XX增加副钩。
注:如果产品型号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雷金龙或高威。
五、设备制造过程(生产科、质检部)
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情况:
1、隐蔽件封口
隐蔽件是指在封口后无法进入到里面进行检验的部件,以人可以正常进入为标准。隐蔽件分为主要和次要两种。主要的为主梁和支腿上的隐蔽件,次要的是指除主梁和支腿外的其他小部件。
主要隐蔽件在封口前应先报质检部检验,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报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检验(以下简称特检院),在特检院检验合格后方可封口。
注:主要隐蔽件主要指箱形主梁和支腿,如电动单梁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及箱形主梁和支腿。
2、整机检验
整机在生产结束后报质检部检验,在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报特检院进行检验。在特检院检验合格后方可喷砂、喷漆。在检验过程中如果检验人员提出问题,应及时更正。整改完成后立即喷底漆避免生锈。
注:如果图纸进行更改,应向研发部索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应保证实物与图纸一致。
六、设备存档移交用户的资料
1、外购件资料(供应部、质检部)
钢材质量证明书;
焊条、焊丝、焊剂质量证明书;
风速仪合格证;
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电动葫芦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
超载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起升高度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卷扬机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注:卷扬机整套资料,其中电机和制动器需提供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电机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减速机合格证;
注:减速机中的制动电机和制动器需提供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缓冲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
高强螺栓质量证明书;
限位开关合格证及电器类合格证;
电控系统合格证;
液压油缸合格证及液压系统合格证;
吊杆材质证明书、探伤报告及拉力实验报告;
2、报告类资料(质检部、研发部)
整机探伤报告(吊具必须探伤);
整机检验记录;
整机计算书;(仅样机)
安装方案;
使用说明书;
质量证明书(桥式起重机);
整机合格证;
铭牌。
七、监督检验流程及相关资料
1、签订合同后报特检院六科;
2、如有隐蔽件,应在封口前通知特检院检验;
3、整机主要结构件焊接完成后,填写《监检过程卡》报特检院检验;
4、检验合格后才可以喷砂、喷漆发货。
检验完成后,由质检部准备检验资料报特检院六科取《监督检验证书》。
监督检验相关资料如下表:
序号 |
工作见证资料 |
1 |
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 |
2 |
材料质量证明书清单 |
3 |
材料五大元素化验报告 |
4 |
主要材料标记移植记录 |
5 |
主要结构件、零部件材料代用手续(如有代用) |
6 |
配套件清单及进厂检验记录 |
7 |
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合格证清单及进厂检验记录 |
8 |
外协件合同或协议(如有外协) |
9 |
外协件进厂检验记录(如有外协) |
10 |
主要结构件材料现场使用记录 |
11 |
主要结构件焊材现场使用记录 |
12 |
现场施焊焊工名单 |
13 |
隐蔽件封闭前自检记录 |
14 |
主要结构件几何尺寸检验记录 |
15 |
主要结构件焊缝检验记录 |
16 |
主要结构件无损检测报告(应附探伤人员资质证) |
17 |
主要结构件射线底片抽查记录(如果是射线探伤) |
18 |
出厂检验记录 |
19 |
出厂随机资料清单 |
20 |
产品编号拍照 |
注:外购件资料与报告类资料依据第七条“设备相关的资料”。
设备代码编制如下:
设备基本代码——制造许可证(或制造许可申请书受理号)后五位(不足五位补Y)——制造年份——产品编号后四位
如产品编号为602552的MGHZ型450t通用门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设备基本代码为4210
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受理号为TS2410061-2007B
制造年份位2009年,产品编号为602552
则该设备的设备代码为:42101006120092552
序号 |
设备实施类别(类型) |
设备品种(形式) |
设备基本到吗 |
1 |
桥式起重机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4110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4190 |
||
架桥机 |
4160 |
||
2 |
门式起重机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4210 |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
4230 |
||
造船门式起重机 |
4260 |
||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
4270 |
八、安装告知书
安装告知书除正文外,后应附:整机合格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方案、相关制造资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证书、制造许可证)、相关安装资质(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装资质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机械两人,电气两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设备存在改造、维修项目的话,应增附两人焊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如果是需要形式试验的设备,在安装告知书报完开工后,应立即归档一份(原件及后面所附资料),交安装公司保管。
安装告知书填写说明如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多台,一种为同型号4台以下,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三种作业型式。
2.2主要施工项目:填写施工的主要项目,如安装、改造、维修。
2.3 设备种类:按设备的种类填写,如起重机械、厂车(云辆车)等。
2.4 设备类别:按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设备类别填写,应与生产许可明细表内的类型一致。
2.6 设备品种(型式):填写申请制造设备产品的品种(型式),应于生产许可明细表内的型式一致。
2.9 设备代码:应于监督检验证书上的设备代码一致。
1、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
2、整机合格证及监督检验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
3、安装施工方案;
4、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安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
注:在某地首次安装时,应携带安装资质证及生产资质证原件。
九、设备报安装流程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所有相关资料应该统一由专人保管,如有交接应有交接手续。
(一)无需型式试验报安装的流程
1、在设备发到工地后应先到设备使用的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处办理安装告知;
2、在办理完安装告知后,应根据当地的检验流程进行安装;
注:部分地市需要将安装告知书报设备使用地的县区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应在安装前备案或告知,部分地市执行安装过程监检的应在安装前通知监检部门(一般为当地市级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或县技术监督局)。
3、在安装过程中应制定安装计划;
4、在安装过程中应对做好自检记录;
注:在安装过程中,如有设备相关资料在现场,安装人员应妥善保管好。
5、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填写竣工报告;
6、在设备自检合格后,报当地市特检所(院)或技术监督局进行验收。
(二)新产品(样机)型式试验
1、新产品(样机)在安装完成后,应及时通知资料室约请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2、现场在得知形式试验日期后,应提前将设备彻底检修一遍,避免临时出现问题。
3、现场应将配重(加完配重后总重应满足总吨位的1.25倍)准备妥当;
4、在型式试验过程中,联络员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约请当地的检验部门一同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十、设备验收取证
1、在当地检验部门对设备检验完成后,工地负责人应及时前往检验部门办理设备验收报告;
注:型式试验设备应在型式试验报告取得后立即办理设备验收报告,当地特检所检验的收费标准在公司网站技术文章栏目内查询。
2、在取得验收报告后应及时前往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使用合格证》和设备注册登记证。
3、设备验收后,应将《安装告知书》、《设备验收报告》(检验部门所出具的)、《竣工报告》及现场所收集到的合格证归档,交安装公司保管。
十一、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
设备检验后由设备的产权单位办理注册登记,使用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使用单位应保管好相关设备技术档案,具体如下:监检证明;检验报告;合格证;注册登记证;使用说明书(包含总图,受力结构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原理图);质量证明书(桥式起重机),安装告知书批准文件(包含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钢丝绳质量证明书;电动葫芦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超载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起升高度限制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卷扬机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减速机合格证;缓冲器合格证及型式试验合格证;限位开关合格证及电器类合格证。日常保养检查记录;
使用单位应制定的制度如下:设备操作规程;日常保养要求;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要求;事故报告处理和应急预案;设备管理规定(包含定检,持证上岗,备件采购);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
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时,在停用后办理报停手续,重新启用时重新检验。产权发生变化的,原产权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后,新使用单位再重新登记。设备报废要到登记注册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每月要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二、监督检验的规定
起重机的监督检验分为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监督检验,制造监督检验由河南省特检院进行逐台检验,单梁行车不再进行监检,不发监检证明,其他发放监检证明,要求逐台进行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在工厂制作结构件的由特检院出具证明,在使用现场改造的由当地特检所监督检验,主要看使用地的技术监督局对改造的管理要求是什么样,来确定监检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