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清除腐败理应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是绝对正当的行动。或许正因如此,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曾经赢得舆论的一片叫好之声。然而,一个个具体的涉黑案件付诸审判后,舆论却发生了分裂,出现了不少的质疑,甚至是责难之声。这或许是重庆有关部门没有想到的。

审视重庆打黑中的整个舆论态势,我们会发现,打黑运动掀起之初的舆论叫好,实际上是建立在重庆官方单方发布信息营造的舆论氛围之上的。

在重庆打黑的各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因为无法听取具体涉黑案件被告人、证人、辩护人的陈述和意见,媒体传播的信息都是官方披露的。因而很多媒体在诸多打黑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前的报道,传播的几乎都是控诉性信息。与法庭审判(控诉方作出指控后,还需要出示证据证明自己的指控成立,而被指控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可以辩解,并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然后由法官作出裁判)不同,这种媒体单一传播控诉信息的行为,片面放大控诉方控诉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声音,是一种“媒体公诉”行为。

“媒体公诉”行为在程序上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公正性,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媒体片面传播的控诉信息,广大民众往往会不加鉴别地信以为然,从而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否定性评价,进而对官方所控诉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形成控诉性的舆论。

基于信息偏差形成的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公正评价,直接损及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名誉权。更值得重视的是,这种舆论的形成,可能使公众忽略公权力机关权力行使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对公权力的滥用失去应有的警惕,从而放纵公权力对公民权利(包括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侵害。

“媒体公诉”的形成固然有媒体和媒体人的原因,更重要的则在于司法机关法治、人权意识的淡薄。在重庆打黑行动中,有关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有关部门即将之作为办案成果进行公布和宣传,并通过向媒体提供通稿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庭外控诉。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在未经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即确定案件当事人有罪,对其进行庭外控诉,违背了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而在我国司法本身缺乏独立性,往往难以做到不受干预地独立审判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将未经法院审判的案件予以公布和宣传,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外控诉,对案件进行盖棺论定,实际上给正在审理案件或者将来审理案件的法院和法官施加无形的压力,妨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影响公正司法。同时,有关部门将尚未进入审判程序或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作为打击犯罪成果予以公布,进行宣传,做庭外控诉,还存在潜在的对当事人过度伤害且难于救济的风险。

毕竟,任何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都可能被判决无罪,如果最终被判决无罪,之前被作为罪犯广泛宣传所造成的人格利益损害将难以救济。

另外,公权力机关的行为都需要有法律依据,将尚待法院审判的案件,甚至是还在侦查的案件,作为办案成果进行公布和宣传,放大控方声音,在法庭之外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控诉,对当事人进行没有辩护人的 “媒体公诉”,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且有悖基本的社会正义理念。至于有关部门散布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罪无关的“嫖娼”,以及在民事活动中收取交易对象高昂费用等等信息,试图从道德上指责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这不仅违法,更近于下流!

令人欣慰的是,在重庆打黑行动中,虽然存在 “媒体公诉”现象,但有关媒体及网络上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边倒的舆论。

有关重庆打黑的报道和评论,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都存在分裂态势,从传统媒体来看,重庆地方的媒体,无一例外,都是对重庆打黑大唱赞歌的,即使在打黑个案陆续开庭,涉黑案件信息已经全面得以呈现,并在有关案件处理受众多媒体诟病的情况下,重庆的媒体仍然为重庆官方文过饰非。而中央媒体及重庆之外的媒体对重庆这场打黑行动似乎从一开始就保持着某种警惕。在有关案件陆续付诸审判后,有关媒体在报道控诉方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指控的同时,也反映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及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及律师执业中遇到非法阻碍的情况和重庆司法机关的一些违法行为。在互联网上更是出现了大量对重庆打黑中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批评的言论,针对这些言论也出现了支持或反对,两边倒的局面。

为重庆打黑叫好、为重庆受到的批评和质疑辩解的媒体报道及网络信息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憎恨黑势力的情绪,因而重庆打黑即使存在种种问题,甚至违法,也受到不少民众的支持和肯定。遗憾的是,这种舆论反映地更多的是一种情绪。这种情绪的存在是正常的。但作为具有舆论引导功能的媒体——像重庆的有关媒体,完全无视问题的存在,是值得警惕的。

当媒体完全沦为某些组织实现某个目的的工具时,真相就可能被遮蔽,民众就成了盲众。所幸重庆打黑中,媒体没有沦为某一单方的工具。中央某报偶然充当了一次重庆司法机关的工具,立即成为新闻界谴责的对象。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重庆之外的媒体、通过网络看到重庆打黑的另一面。

透过有关重庆打黑的整个舆论,我们发现:法治、人权、程序正义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包括媒体记者和网民在内的民众已经具有相当的理性。

在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任何信息可以被完全遮蔽,也没有人能够全面操纵舆论。

(作者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媒介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