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二、业务范围
(一)施 工 总 承 包 工 程 应由 取 得 相 应 施 工 总 承 包 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 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三、标 准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 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 土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 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古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公 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 通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 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 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 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 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 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核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 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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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
14.1 一级资质标准
14.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4.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电气、机械 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8 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30 人,其中 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6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不少于 18 人、电工不少于 3 人。
1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14.2 二级资质标准
1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4.2.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4 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6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20 人,其中 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4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不少于 12 人、电工不少于 2 人。
14.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600 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 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5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14.3 三级资质标准
14.3.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14.3.2 企业主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 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且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工人不少于 10 人,其中 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 2 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不少于 6 人、电工不少于 1 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 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4 承包工程范围
14.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 的安装与拆卸。
14.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315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 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4.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 800 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 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19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4.1 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19.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1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米以 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19.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 50 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20 米以下 桥梁工程的施工。

2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4.1 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50 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4000 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上。
2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 100 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6 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75 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6000 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 35000 平方米以下。
2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 60 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 30 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 33 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 3000 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 15000 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 、柱 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式完成的建筑工程。

22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22.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32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2.3 承包工程范围
32.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大中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32.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 5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100 公里以下既有线改造以及Ⅱ、Ⅲ、Ⅳ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

48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2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特种防雷等工程。
(三)施工劳务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49.1.1 企业资产
49.1 资质标准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9.1.2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 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49.2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